今年党派提案推“阳光法案”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今年我会继续提。”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自称是“乐观主义者”,他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这次他会把建议放在反腐的“一揽子”提议里。
被誉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的立法之路并不平坦。上世纪80年代末,有关方面起草了要求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收入的草案,迈出了尝试性的第一步。
1994年,“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了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不过实质立法工作并未启动。
这之后,财产申报开始以党政规定的形式进入人们的视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出台了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7年,我国开始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从2010年开始,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向组织申报的个人事项增至房产、投资、配偶子女工作、经商等14项内容。
官员财产申报应该以“党纪”形式出现,还是上升为“国法”,各方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有人认为,需要完善财产登记实名制等配套制度建设,在此之前可以先完善党纪政纪;有人则主张,还是要由全国人大将其确立为法律,“阳光法案”将比规定更具约束力。
北青报记者看到,在民盟中央今年向全国政协提交的党派提案里,明确提到要健全行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规制政府官员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法》。
要解决技术层面更需政治智慧
推动“阳光法案”的呼声在两会上一度很高。许多代表委员呼吁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媒体迅速跟进大篇幅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因“死磕”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而闻名。自2006年起,他几乎每年都在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出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立法建议。
最初,韩德云得到的回复是“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从2011年起,中央纪委给他的回复中透露出积极信息,表示会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将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及早将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2年底,财产申报拟纳入立法规划的消息让人们似乎看到了“阳光法案”成为现实的一线曙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综合性反腐败立法问题,将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在去年的两会上,“阳光法案”没有像往年一样成为热点话题。蒋洪感觉,当这个话题成为“老生常谈”后,人们对此似乎有些“麻木”,有人甚至避讳谈及此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不仅是技术层面上的问题,还需要有政治智慧和魄力。
客观上,一些条件还不成熟,比如没有实行金融实名制,房产没有实行联网。从社会稳定性上来看,一部分高层领导可能怕推行之后,社会反弹很大,引发不稳定和社会动荡。而一部分有贪污腐化行为的领导干部会为实行这项制度增加阻力。此外,还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他们不是腐败分子,但可能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积累的财产比较多,也不愿意公布个人财产。
昨天,因“阳光法案”受到关注的韩德云在电话里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年我确定不提官员财产公开方面的建议”。他说今年的建议还在准备中。从去年开始,他没有再提出和官员财产公示相关的建议。在微信的朋友圈里,韩德云说:“两会召开在即,记者照例电话不断催问准备了什么,很抱歉今年真的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所以一切都在准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