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在京召开成立大会,这标志着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工作小组副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元先后在成立大会上致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负责人在大会上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国家开发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注册资本为3000亿元。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3%、48.7%的股权,依法行使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按规定的程序批准,陈元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蒋超良任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姚中民任监事长、党委副书记,郑之杰、高坚任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李吉平、蔡华相任副行长、党委委员,徐宜仁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赵建平任党委委员,陈民任董事会秘书;陈小云、李笑明、章树德、宋爱武、李瑞华、雒宓、梁子谦、孙燕任股权董事,杜俭任独立董事;耿建云、冷向洋、胡红专、白映福任监事。
国家开发银行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自1994年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有力地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重点领域建设,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和金融合作,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1998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主动推行市场化改革,以市场化方式办政策性银行,探索了一条支持发展、防范风险的开发性金融发展路子,增强了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
国家开发银行依靠自身努力和国家政策支持,初步建立了自主经营、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取得良好业绩。截至2007年底,开行成立时的500亿元注册资本金已形成3200亿元的净资产;资产总额2.89万亿元,贷款余额2.26万亿元;不良贷款率在1%以内,本息回收率连续9年保持先进水平。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具体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国家开发银行改革。2008年2月,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开行认真贯彻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工作小组,推动落实相关改革措施,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了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积极推进内部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体系,强化风险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国家有关部委领导、金融同业和客户代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的成员,总行各部门和各分行负责人、离退休干部代表等200多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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