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imer cet article

Commenter cet article

 
English | Français | Deutsch | Español | 日本語
北京周报中文>>> 焦点
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
· 时间: 2007-02-08 ·

 

野生游弋于广袤的天地间,或多或少都与当地居民的生活存在着瓜葛。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当地居民的正当的经济活动和发展权利往往受到了限制。

但这种情况基本上为那些反对者们所忽略,他们只是在北京或者上海这样的大都市里空洞地喊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口号,丝毫没有想到保护区当地老百姓为此付出的代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伤人和破坏庄稼的事件并没有引起环保人士的足够重视。群众的损失得不到国家的赔偿,但却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借口下不了了之。这是对人的不公平。如果对人类自身都做不到起码的公平,那么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又何在呢?另外,很多保护区内的居民都无法行使经济开发的权利,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工厂以及自然资源开采都受到限制,只能忍受贫穷和落后。好在政府部门的举例中,一些贫穷落后地区的经济条件因为国际狩猎而有所改善,这可以视为当地百姓为动物保护作出的牺牲的回报,是值得欣慰的。

 

有偿狩猎令人心寒

欧木华(大河报):在我国,杀害大熊猫最高可判死刑,杀害藏羚羊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野牦牛,不仅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且还属于珍稀濒危动物,并且被列为《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严禁贸易物种目录。国家林业局以4万美元价格来进行捕猎贸易,不仅公然违背公约,同时也是违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

再者,国家的野生动物资源都是属于全民的公共资源,凭什么你国家林业局可以将国家的公共资源作为部门的资源来拍卖,这些野生动物难道是你国家林业局的吗?国家赋予林业局的是保护的职责,而不是拍卖的权力,这种所谓的拍卖狩猎权显然是自己生造出来的一种权力,同时也是典型的用权力寻租换钱的行为。所谓的拍卖狩猎权不仅毫无根据,而且是赤裸裸的部门腐败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俨然将国家的资源当成自家的印钞机,委实让人心寒,不知道以后国家林业局还会不会拍卖上山权、过路权等。

针对百姓的质疑,相关部门解释说,“狩猎活动国际上一直在开展”,这样的说法是拿国际惯例来蒙骗人的。“狩猎活动国际上一直在开展”等于猎杀野生动物吗?国际上相当多的狩猎活动是猎杀人工养殖的动物,即便猎杀野生动物,但有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杀国家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的吗?如此装傻的解释,可见其心虚,如果理直气壮,为何相关部门不直接做个完整全面的解释?

对野生动物进行狩猎并非不可,但这里首先要区分清楚是否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次要搞清楚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拍卖权,否则,一边号召大家保护野生动物,一边自己去猎杀贩卖,甚至美其名曰这样的猎杀“有助于保护”,这样的做法是霸道的,是目无法纪的,不仅让人心寒,也让人心忧。

筲箕凹(北京职员): 林业部门拍卖野牦牛、扭角羚等野生动物狩猎权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是因为它挑战的是公众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底线,这条道德底线是不能猎杀(尤其是为了金钱)濒危和珍稀野生动物,其中野牦牛更是底线的标志;法律意识的底线则是不能猎杀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一、二类目录的野生动物。这两条底线是通过最近二十多年来的社会发展和环保、文明意识进步以及法治的普及逐渐深入人心的,挑战这两条底线,等于挑战当代文明发展的核心成果,这样的公开挑战出自一个在保护野生动物上具有权威性的部门,实在是始料不及。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今日要闻 更 多
威州重建新思路:减震、节能、环保
  在汶川重建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特别重视减灾防震体系建设,因为地震以后公众最关注的是安全。”近日,中国外文局赴汶川采访组在威州镇采访时,广州援建前线工作组工程协调部部长徐明贵告诉记者说
世界经济论坛新闻资料
关注主权债务危机问题
金融监管改革或成讨论焦点
中国援海地第二批救灾物资启运
奥巴马国情咨文:“二次刺激方案”成焦点
本刊特稿 更 多
2009年第51期目录
2009年第50期目录
2009年第49期目录
2009年第48期目录
编者札记
文物归宿的本质
达尔文的财富
为了更好的保护
从体育大国走向体育强国
期待电子商务的春天
点击更多
 
北京周报中文网络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电话:010-68996265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信箱:cn@bjreview.com.cn
发行部:010-68310644 68995807 电子信箱:circulation@bjrevie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