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英文新闻周刊 日本語 Deutsch Français English 中 文
订阅方式 邮件订阅 手机报
 
 

 

首页 要闻 国内 国际
访谈 经济 人物 文件
李兰娟委员:建立国家统一卫生信息云平台
• 2015-03-04 • 来源:中国网
标签: 李兰娟 卫生 智慧医疗
打印
纠错 字号:

 

中国网3月2日讯 建国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以宪法为龙头,以专门性卫生法律、法规为重心的较为完整的卫生法律体系。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三五”夯实基础、做出谋划的一年,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李委员认为,经过了这几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到了向党和人民交出阶段性答卷的时候。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教授李兰娟提出两个议案:一是制定卫生基本法,完善法制体系并指出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科学管理卫生事业和完善卫生法制与促进法制统一提供保障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发展数字卫生、促进智慧医疗发展,力求在新的五年内立足优势、抓紧机遇,在2020年中长期规划时间节点到来之际再创佳绩。

以下是李兰娟委员关于制定卫生基本法及促进智慧医疗发展的相关提案内容:

提案一:制定卫生基本法 完善法治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以宪法为龙头,以专门性卫生法律、法规为重心的较为完整的卫生法律体系。特别是在2004年通过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与“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新宪法修正案之后,又从宪法的角度,为维护公民的健康权利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已有10部专门法律,30余部卫生行政法规,500多件卫生部门规章以及相当数量的地方卫生法规和卫生规章。但是,我国尚缺乏一部卫生基本法。

制定卫生基本法的重要性:一是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障。医改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已不单纯是有效供给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问题,而是健康权利保障的制度性设计和卫生利益分配的体制性问题。2009年开始的医改,实施以来一直面对着各种已知和未知的问题和困难,经过几年的努力解决了一部分问题,破除了一部分困难,但是也出现了很多目前状态下非常棘手的难题,需要在卫生基本法层面进一步合理构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框架,以卫生基本法形式确立深化改革与长远发展的基本方向、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基本途径、方法,以此来指导和推动各项卫生政策、法规的配套和完善,解决当前制度、体制上存在的障碍,平衡众多利益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是为科学管理卫生事业提供保证。 十八大提出的“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仅是卫生发展的目标,更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直接结果和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坚持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需要平衡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复杂关系;需要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合理分配社会利益,保证卫生在经济、社会中的应有地位、作用以及正确的发展方向。保障卫生决策的科学性,把握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国家卫生规划的可行性和卫生发展的可持续性,形成稳定、协调、有序、规范的卫生发展机制;保障国家对卫生事业的有效管理和对卫生问题的有效处理。需要通过卫生基本法形式将科学管理原则与方法规范化、制度化,才能形成协调、有序,规范、高效的卫生发展运行机制。三是完善卫生法制与促进法制统一的需要。由于国家现行的不少卫生法律、法规冲突现象比较严重,卫生法律规范的适用性、操作性不强,实践中往往造成执法、司法的不统一。在加快对现行法的修改中,需要通过制定卫生基本法来协调法律冲突。此外,为了保持地方卫生立法的统一性,制定卫生基本法是必需的。再之,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卫生事业管理的完善进程中,一些原则性问题、重要制度等只有通过制定卫生基本法,才能为新的卫生立法提供基础,为修改卫生法律、法规提供依据,为卫生执法和司法提供基本准则。

因此,进一步加快卫生基本法的立法研究,规范、梳理和完善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法律体系,已经成为我国卫生立法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制定卫生基本法立法建议:1、制定卫生基本法的基本原则。以国家宪法为依据。我国宪法就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作了原则性规定。这是制定卫生基本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宪法关于卫生的规定虽然是原则性的,但所体现的精神是核心的。因此,卫生基本法的制定必须体现维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根本宗旨。其次,应当依据《立法法》原则,充分考虑与其他基本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相衔接,不能使卫生基本法的制定成为卫生相关部门之间的权利与利益的划分活动。再次,卫生基本法的制定必须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因素和文化背景等因素,要以现阶段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客观依据,并体现卫生基本法具有前瞻性。2、 制定卫生基本法要着眼卫生全局。我国公民健康权的实现涉及到许多因索,卫生工作涉及到政府和社会大系统。就政府部门来讲,涉及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税收部门、物价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人事与劳动保障部门、药品监督部门、商检部门等一系列部门,单纯依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是无法完成的。因此,制定卫生基本法,不能以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现有职权范围为限来考虑,应当立足于保护公民健康权益的卫生工作全局来把握政府部门关系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关系,恰当界定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范围,使之成为与公民健康权益相关的各类法规、规章制定的基本依据。3、制定卫生基本法的主要任务。一是要框定我国卫生事业的根本性质和地位,确立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目标、任务以及途径与方法。二是要明确政府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责。三是要通过卫生基本法的制定,确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地位、功能,明确其权利与义务,真正使其在满足多形式、多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四是要明确国家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措施,特别是在国家财政投入、税收、融资与信贷、土地审批与使用、人事管理方面给予相应扶植,并促进政府区域卫生规划、行政许可以及政府监管与服务职能的有效实现。

提案二:发展数字卫生促进智慧医疗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三五”夯实基础、做出谋划的一年,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经过了几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到了向党和人民交出阶段性答卷的时候。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医改的“四梁八柱”中唯一的一个技术支柱,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需求尤为迫切。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中心、远程诊疗等关键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卫生技术已经成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的重要手段,也为实现智慧医疗提供了技术保障。医改也为信息化建设带来了空前的机遇,产业蓬勃发展,相比之前成长数倍。随着2020年中长期规划时间节点的临近,如何在新的五年内,立足优势、抓紧机遇、协同创新、再创佳绩,已经成为摆在卫生行业和信息化行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因此建议进一步发展数字卫生,促进智慧医疗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规范卫生信息化发展。

卫生信息化建设涉及范围广、内容涵盖多、技术含量高、工作难度大,需要良好的顶层设计,以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各地投入的卫生信息化工程呈现百家争鸣的局面,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卫生信息化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但是也因为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会形成新的信息孤岛,造成资源的浪费。全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务必要顶层设计,规范管理,一方面可以通过支持卫生信息化标准的评测与认证来规范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行政绩效的考核体系来规划统筹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

(二)调整投入方式和投入结构,建立国家统一卫生信息云平台。

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形成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一项民生工程,将形成巨大的社会效益,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并注重投入的方式和结构调整。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实现卫生信息化经费的合理利用:一是财政专项加大全局医疗卫生信息化投入,如:建立国家级医疗卫生云平台,以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依托,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国家数据中心为枢纽,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搭建智慧医疗的核心平台。二是将每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5元中安排3-5元用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维护。三是政府引导,创新医疗卫生信息投融资模式,特别是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的模式,应用云平台进行业务整合,逐步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化全国范围的整合,实现智能化的、个性化的全人全程的个人健康档案。

(三)集成数据及应用、建立开放共享的医疗卫生数据资源库及开源的应用系统。

数据资源的共享是一项跨部门、跨地区的社会系统工程。由于受现行体制的影响,行业条块分割与数据资源分散现象较为严重,各系统和各单位在实现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中没有遵循统一的标准或缺乏统一的标准来指导。鼓励各医疗机构数据开放数据,以推动数据共享的实现,促进医疗服务的发展。

重视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开源发展,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开源库。开源软件是实现低成本信息化的途径,政府应助推医疗健康信息化的开源之路。对于公共卫生信息化、区域卫生信息化等政府出资的项目应向开源软件倾斜。公共财政、医疗卫生相关部门和科研要支持开源软件和开源社区。为了不受制于人,政府和社会应在支持开源软件上形成共识,才能实现医疗卫生信息产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四)完善应用配套政策体系、提升数字卫生发展的效率和质量,从而确保医疗领域的革新。

应尽快出台数据开放的法规政策,确保各方所拥有的数据能当公之于众,实现共享,并对于不能公开的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做出界定。加快安全与隐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确保数字卫生的有效发展。建立医师执业风险保障体系,促进医生自由执业的健康发展,激活健康服务业供方市场,为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提供医护资源保障。进一步推广完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为特色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体现卫生服务公平性,提供多维度的健康服务。

合理利用政府投入,大力推广现有成果,促进卫生信息化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使卫生信息化技术真正起到助推医改、服务健康的技术支撑作用,从而真正实现人人有可移动的电子健康档案,人人有按需的家庭医生,人人得到适宜的健康保健服务的智慧医疗的目标。

相关文章:
· 中国援塞医疗检测队第二批、第三批队员交接
· 中国医疗物资助多哥防控埃博拉
· 中德签181亿美元经贸技术合作协定 创新开展医疗合作
· 中德签181亿美元经贸技术合作协定 创新开展医疗合作
· 新疆朝觐团医疗救护组为朝觐人员做心理辅导
· 发改委:公立医疗价格酝酿调整 不增患者负担
· 北京拟准许外商独资医疗服务机构落户
微信关注 北京周报

微信号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QQ空间
腾讯微博
Fcaebook
Twitter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