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申海恩参与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过程。昨天,国家旅游局对外发布《办法》后,申海恩认为,此前有关游客文明行文的倡议、公约也不少,《办法》的实施明显从举措的刚性上有所提升。
“积极作用是对游客极端行为的震慑,如通报个人信用等机构,会对游客的银行贷款、出入境等造成困难,这对游客震慑作用还是很大的。”申海恩说,那些轻微的不文明行为并不能通过这个《办法》得以约束,还需要通过提升国民旅游素质等多途径改善。
“以后跟游客讲注意事项时更有底气了。”对于《办法》出台对旅行社的影响,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资深旅游顾问周军回忆自己曾带过的出境团队,对当地非常忌讳的行为,导游会重点提醒。“但我们只能是宣传、劝说,在跟游客讲这些的时候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周军说,按照《办法》规定,游客的不良行为还有可能影响其出境等,劝游客时就更有底气了。
申海恩说,从《办法》中界定不文明行为的条款看,触犯了法律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才能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他指出,从目前来看,游客常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并不是严重的触犯法律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还无法受《办法》约定。从目前来看,其引导和震慑作用仍大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