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的主要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常历届中央委员会在 5年的任期内会举行7次全体会议,每一次会议都有一个固定议题,第四次全会的议题一般是经济或党内建设。本次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要议题,这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上尚属首次,是中国民主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因此也成为了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焦点。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已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阶段。此次会议的议题设置,足见执政党对法治的空前重视。它背后反映出的是对新形势下新任务的必要考量,也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65年来,法制建设之路颇为曲折。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而真正提出“依法治国”则是在 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上,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中国宪法。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可以说是中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准备和初步实践阶段。
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五大报告强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随后完整地形成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提法,要求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要带头执法、依法办事,做执行法律的模范。
2002年召开的十六大和2007年召开的十七大均在大会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国家的构想。2012年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倡“法治中国”,本届四中全会则以研究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当代中国走向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新时代。
回顾17年来中共对于依法治国的表述,可以看出,一整套适应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已在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也在逐步推进。
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以来掀起了一场反腐风暴,抑制了腐败蔓延的趋势,但从长远来看,依法治国才是惩治腐败的最根本办法。而中国的各项改革也进入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只有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杜绝以权谋私、以权压法等各类违法行为。
根据议程,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做出顶层设计。这将极大地推进中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预见,一个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将由此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