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全盘否定少林寺的商业化
《光明日报》撰稿人廖保平:从一般人们对于和尚或寺院的观点来看,和尚是一些摒弃世俗欲望的人,本就该深居简出,而寺庙则是一方净土幽地,本就该远离凡尘。而现在的少林寺在一些人看来充满了浮躁气与铜臭味、商业气和娱乐味,这是很多人无法接受的。可是在我看来,这或许是一种墨守成规的看法,把佛教当作“本该如此”,把和尚当成“非常之人”。其实,佛教只是文化之一种,只要是文化,就会受到时代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发展变化;和尚固然是出家人,但说到底也还是肉身之人,不是神,也有人的基本特点。因此,少林寺的“惊人之举”,不单纯是“中国功夫之星全球电视大赛”的问题,也不单纯是钱的问题,而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被产业化的问题。
文化被作为产业纳入经济发展轨道、文化产业这一概念被普遍接受,是20世纪90年代末的事情,现在可谓方兴未艾,并且实实在在地创造了大量的GDP。伴随着文化产业化的发展,对文化产业化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故而在对少林寺“惊人之举”的争论背后,其实是少林寺文化要不要产业化的问题。
少林寺倒底要不要文化产业化?如果不要,“少林寺的门票收入已经完全足够僧人的开销”,僧人也能够安心办道,从事弘法事业,但“就无法再在这个社会中保持影响力”。如果要,即是“面对西方的经济强势和文化强势,少林寺必须作出应对”,但是“长此以往,很可能使僧团失去教化社会的功能,从而丧失其不可替代的功用,成为一个世俗的团体。”这是一对矛盾。
我个人认为,少林寺文化是要发扬光大的,有些文化,比如武功就可以产业化。但少林寺所代表的禅宗文化不必产业化,禅宗强调内省和觉悟,讲究面壁悟道,需要静心修炼,而产业化是热热闹闹,心浮气躁的事。因此,博大精深的少林寺文化在进行产业化时还是做点儿区分的功夫为好。